鲁迅踢鬼的故事曾经被选入小学课本。但我没学过那一课。我上小学的时候,那篇文章早已被撤下教材。但我有幸读过那篇文章,在一本泛黄的教科书上。那是我姑姑的课本,当时她早已嫁人生子,但她的课本却依然整齐地码放在娘家的柜子里。这是一个爱书的家庭。像课本这样的书,他们也视如珍宝。在我眼里,这恰恰是最没用的书。那时我作为一个少年,无意中翻开了姑姑的课本,惊奇地发现,有一些文章陌生而又神秘,我怀着激动的心情阅读了这些文章,其中就包括《鲁迅踢鬼》。
当时我读完鲁迅踢鬼的故事,觉得很过瘾,心想,如果语文书中的每篇文章都这么有趣,那将是多么让人高兴的事。乡间小路、坟场、恶鬼、激烈的肢体动作,这些元素共同呈现在这篇文章中,实属难得。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鲁迅那豪情万丈的凌空一脚。他穿着布鞋,裹着绑腿,长袍飘飞,脚挂风声,结结实实地踢在鬼的屁股上,将鬼踢成了夜空中的一缕青烟。
后来我想了想,觉得在这篇文章中,鲁迅的胆子并不是最大的。胆子最大的人恰恰是被鲁迅所踢的那个鬼。众所周知,那个鬼不是鬼,而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人。这个人的职业是盗墓,说不定还是摸金校尉。鲁迅的胆大,仅仅表现在敢走夜路,遇鬼不惧。而盗墓者呢,他不光敢走夜路,还敢刨坟掘墓,打开死人的棺材,从容不迫地取走死人的东西。也就是说,盗墓者所承受的心理压力,远远超过了鲁迅。要论最不怕鬼的人,也非盗墓者莫属。他以盗墓为职业,进坟墓如入无人之境,这岂是怕鬼之人敢为之事?鲁迅不过是在坟场走一走罢了,他来去匆匆,常人也能做到。
还有一点,也是我最质疑鲁迅的地方。鲁迅为什么要去踢那个鬼?就因为那是个鬼吗?难道遇见鬼就要踢一踢吗?问题的关键在于,鲁迅事先根本不相信世界上有鬼,在他眼里,那根本不是一个鬼。也就是说,他踢鬼之前,已经预料到自己会踢到一个人。既然他明知道自己踢的是人,为什么还要踢一脚呢?从文章中看,那鬼未对鲁迅造成任何威胁,相反还尽量避开鲁迅,表现得十分客气。鲁迅的表现却像一个愣头青,毫无道理地踢出一脚。那我们该怎么解释这一脚呢?从鲁迅的角度讲,最合理的解释是,你吓到了老子,老子踢你一脚,两清了。
尽管有上面两个问题,但我还是很喜欢这个故事。在我读过的所有课文中,这是最有趣的故事之一。现在都说要把鲁迅踢出课本了,我没有任何意见。但我希望能把这个故事找回来,重新印在孩子们的课本上。
附:
鲁迅踢鬼
鲁迅留日归乡住校授书,某日天黑,迅赶时抄小路过经坟地,月凉冷照荒草乱石,乌啼猫嚎;是时,坟前现白影,迅为己眼花,定晴再望,白影即缩,而后时高起,时下缩,时大时小,迅虽学医不信鬼邪,此时亦心慌,却旧胆前行。
白影渐近,却突移躲缩。迅想,此鬼惧己,故越发好奇,上前问其何事,紧接飞腿踢过,白影哎哟惨叫,起身逃走,唯留白布。原是盗幕之徒搞怪。